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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我校学生卢佳媛转学至河北外国语学院的公示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2日点击数:

卢佳媛,女,户籍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年在河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487分,被我校财务管理专业录取。现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转学至河北外国语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继续学习。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重庆移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移通〔2022〕15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我校对卢佳媛同学的转学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查。该生转学理由充分、转学材料齐全且符合转学基本条件,经我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卢佳媛同学转学至河北外国语学院。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学籍管理与考试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于凤娟       联系电话:023-42871623

电子邮箱:504463010@qq.com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


                            重庆移通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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