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移通〔2021〕120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在校在籍的2025级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患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的),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经严格审查后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4.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需调整其专业的。
5.其他理由充分,经学校确认和批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无学籍或者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高考综合改革相关省份的学生,其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的。
备注: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参考《重庆移通学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附件1)。
4.文科类转入理工科类专业的,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体育类与非体育类互转专业的。
备注: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理兼招类专业申请转入理科类专业的,其高考录检表中的“考生科类”应为“理科”。
5.本专科互转专业的,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专业的。
6.已转过专业的,以及其他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在2025年12月5日之前,制订和公布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或专业大类)计划接收人数和审核方案,并提交电子件及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至所在校区教务处备案。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可向转出、转入学院具体咨询转专业相关事宜。
2.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并满足学院转专业具体要求的学生,按要求填写提交《重庆移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一式四份)和相关材料至转出学院申请转专业。转出辅导员及转出学院审批通过后(转出学院审批一栏须由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在2025年12月19日之前由学生及时将转专业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交至转入学院。各转出、转入学院均需自行做好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信息登记和备案。
3.请各转入学院在2025年12月26日之前,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所有学生转专业材料,统一完成审核(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审核通过的,需确定新的辅导员和班级(转入辅导员签署意见),同时将《重庆移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以及《重庆移通学院转入学院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相应校区教务处(其中,转专业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审核未通过的,其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处理并告知学生本人。
4.教务处于学期末,按程序集中对各转入学院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领导审批,并在教务处官网完成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程序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完成最终发文和学籍异动处理。
5.教务处于2026年1月14日前将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返回各转出学院,各转出学院的转出辅导员(即原辅导员)通知学生领取材料,并督促学生在2026年3月6日之前完成转专业审批表上剩余部门的审批签字后,将转专业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分别交教务处、财务处、转出辅导员、转入辅导员保存。各学院地址详见《重庆移通学院各学院办公地址》(附件4)。
四、转专业学生培养
1.各学院要加强对转入学生的专业教育和课程修读等方面的指导。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学院要求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转专业后需要免修、重修或补修的课程,由转入学院提出,并指导学生填写《重庆移通学院转专业课程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5(一式三份,学院负责人和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年3月6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一份,转入学院、学生本人各自存一份。
2.学生根据转入学院的课程认定意见,及时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处按程序办理课程免修、重修或补修等手续。
五、其他
教务处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合川校区:行政楼A栋306、42871623(于老师,邮箱:504463010@qq.com)
綦江校区:明善图书馆201、48799910(朱老师,邮箱:657701776@qq.com)
重庆移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